一起因汽车故障维修而引起的纠纷让戴某头疼不已。10月7日,在长泰县12315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这场争执终于尘埃落定,画上圆满的句号。
今年7月的一天,戴某将自己的汽车交由被诉人代为办理年检,由被诉人驾驶,两人一同驱车前往。不巧的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戴某受伤,车子也受到损坏。戴某将事故车以及保险公司理赔款9746元交付给被诉人,用于更换配件。可是,在维修过程中,被诉人为了节约开支,自行购买配件提供给维修厂进行更换,且所购配件中含有非原厂配件。
今年9月,戴某到被诉人处提车,行驶一段时间后,发现车子出现问题,一检查才发现有多处故障零件未予更换。在与被诉人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戴某遂向长泰县12315维权服务台申诉,要求被诉人赔偿其损失。
经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和耐心的调解,戴某和被诉人达成一致:由被诉人一次性向戴某赔偿经济损失4500元;两人共同商定具备资质的车辆维修厂,对汽车再行检修一次,所需费用由被诉人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