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日前召开第43次常务会议,要求将“村改居”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范围。
据了解,因为“村改居”社区内的基础设施未纳入市政建设范围内,社区内的路灯等设施的维护要靠村财政维持,加重了社区管理的负担。
据厦门市官方网站消息,此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市政管理范围加以统筹规划、建设,并在今明两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该“意见”还提到,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具备条件的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场所应按照1500平方米以上标准合并建设,重点安排解决“村改居”社区的进出村道路硬化社区排水(污)设施改造、社区内主干道路灯、户外供水供电管线更新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文化活动室、健身路径等文化设施建设问题。
“村改居”的居民中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再就业优惠政策。“村改居”中无房租收入、无经营性收入和有就业意愿的无业人员,经求职登记后将提供就业援助。
“意见”要求,各区制定“村改居”社区的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将补助标准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积极探索贴息贷款、按比例补助等补助办法,引导更多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东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