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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记者 钱玲玲)前些日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接到职工投诉,称厦门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少缴职工的公积金。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当即向厦门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发函催缴、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其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但该公司仍未执行。日前,思明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心的申请,将该笔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执行到位,并已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据悉,因欠缴住房公积金而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我省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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