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宏杰 曾志铭 通讯员 曾晓航 文/图)8月1日起,在厦门有着特殊背景的“蓝印户口”将正式成为历史。此前,凡已取得“蓝印户口”,符合条件的,都可以转为常住人口。
1993年4月,根据公安部适度放宽户口迁移的政策,厦门市政府出台《厦门市办理“蓝印户口”的暂行规定》,当年6月1日起实施。“蓝印户口”政策对厦门吸引外资、促进房地产发展、解决群众生活、工作及子女就学等方面起到一定作用。
2003年5月,在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厦门市出台《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当年8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取消了“农业”、“非农业”等二元户口,凡投资、购房、投靠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即可直接办理常住户口。“蓝印户口”作为常住户口的过渡已失去存在的政策环境。
据了解,10年间,厦门市共办理“蓝印户口”67954人,至今已转为本市常住户口47060人,还有20894人未转。
警方表示,仍未转常住户口的“蓝印户口”,均应在7月31日前办理,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至12月31日,之后不再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