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晋阳指出,中央颁布的《工作规划》和省委制定的《实施办法》,是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市委《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进度、工作分工,同时充实了具有三明特色的内容和项目,切实做到具体化、责任化、特色化,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清重要意义,把握工作原则,明确目标要求,清醒认识形势,切实增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感。
梁晋阳强调,贯彻落实市委《工作方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定要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的精神,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要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不断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成效,为三明在“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提供有力保证。
周银芳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迅速组织学习,以共识促共为;要认真研究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立足当前,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持续我市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
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本报记者彭峰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