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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KTV寄酒限期一月 侵犯消费者权益

http://www.onfj.com  2008年09月05日    字体: 网友投稿
  N本报记者 陈金兰 通讯员 黄明灯

 本报讯 昨日,安海一量贩式KTV因设置寄酒限期一月条款,被安海工商所处以1000元的罚款。

 安海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安海镇一量贩式KTV进行检查时发现,该KTV从6月开始,针对消费者已购买但当天不能消费完的酒水提供酒水寄存单,在寄存单上标有酒水寄存的有效期,期限为一个月,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寄存单可以领取相应的酒水,而有效期满后,寄存的酒水就不再还给消费者,而归经营者所有。执法人员认为,该条款已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工商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形,可拨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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