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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泉州丰泽:可疑租车人将上黑名单

http://www.onfj.com  2008年09月05日    字体: 网友投稿
  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庄文平

 本报讯 泉州丰泽警方昨日发布消息,即日起和泉州市汽车租赁协会联手防范、打击骗车骗租犯罪活动,措施之一便是将可疑承租人打入“黑名单”。

 据丰泽经侦大队戴大队长介绍,此次警方与协会联手防骗,是因为今年6月以来,已发生租车行被骗汽车案件60多起70余辆,高发态势十分罕见。

 戴说,这些案件涉及泉州市区30多个汽车租赁公司(行)。丰泽经侦大队经全力侦查,已先后抓获7名嫌疑人,追回43部被骗汽车,但仍有部分车辆暂时难以追回,由此造成汽车租赁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侦单位在办案中发现,引发如此疯狂的骗车骗租案件,部分原因是行业竞争激烈和企业自律意识不高,被诈骗分子钻了空子。在泉州市经侦支队的支持下,丰泽警方决定与汽车租赁协会联手,打防结合,遏制案件高发态势。

 由于停止运作时间较久,目前泉州市汽车租赁企业底数正在摸查,之后将建档并与警方共享动态信息,有利于防范和打击骗车骗租。

 昨日,丰泽警方介绍警方与协会构筑“防火墙”防骗车骗租(两骗)的3条措施。

 第一,全市所有汽车出租公司(行)使用的出租车,均须向协会登记并经警方监督,领取“租赁车辆登记证”,租赁企业向外租出车辆只限有证车辆,承租人须在车前明示登记证,否则将视为违反协会规定,并招致受罚。

  第二,可疑租车行为,如短时间租用多辆汽车,同一人向多家租赁公司租车,租车人租车用于与租车正当目的不符的活动等,将在协会网站“黑名单”警示栏公布,并提供给警方开展必要调查。

 凡上“黑名单”的承租人,协会会员企业有权拒绝其租车,并向警方和协会通报。

 第三,实行“报案证明书”制度,凡协会会员企业发生“两骗”案件,协会将在第一时间开具“报案证明书”,以证明该车是在正常状态下被骗车或骗租,警方接到证明书后将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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