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本报讯(记者王朝晖)市政府日前批准了《泉州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2008年至2012年,市区将建设各类住房12.51万套,建筑面积1189.27万平方米。
城东等八大组团成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地区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本市区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应遵循以下发展方针:
——将城东等八大组团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本市区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为缓解市区内住房供应压力,规划期内应在市区城乡结合部,重点建设一批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完善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发展和促进交通和生活的便利。
规划期内新增住房需求千万平方
根据《泉州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结合近期的中低收入家庭的调查情况及对2011年、2012年市场需求预测,规划期内本市区新增住房总需求为1189.27万平方米,商品住房需求为1080.97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需求为108.3万平方米。
按照这一需求,市区在规划期内将建设商品住房10.92万套,建筑面积1080.97万平方米(含旧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住房面积398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1.59万套,建筑面积108.3万平方米。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东海、城东、北峰片区、桥南片区,江南新区以及中心市区城中村、城中厂改造。
每年建设规模有不同
规划期内,每一年度各类住房实际建设规模将根据年度住房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提出相应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2008年,建设商品住房1.52万套,建筑面积201.97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793套,建筑面积20.16万平方米,其中限价商品住房3.36万平方米。
2009年,建设商品住房2.6万套,建筑面积242万平方米(包括旧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118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3077套,建筑面积28.14万平方米,其中限价商品住房4.44万平方米。
2010年,建设商品住房2.7万套,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包括旧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12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设4800套,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
2011年,建设商品住房2.1万套,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包括旧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9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700套,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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