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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路边发现弃婴不能随便私自收养

【 来源:空|http://fjnews.66163.com/Fujian_w/dskx/20070824/x 时间:2007-08-24 字体: 在线投稿
   □早报记者王昆火黄祖祥文/图

  “有发现弃婴现象应及时报警,而不能私自收养。”昨天下午,晋江市民政局局长许乔良接听晋江市长专线时说,有些市民未经办理相关手续就私自收养孩子,而随着孩子长大,往往会在户口办理、升学等问题遇上麻烦。

  昨天下午3时至5时,共有8名市民打进晋江市长专线,向许乔良局长咨询有关民政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弃婴抱养手续办理、孩子入户等问题。

  晋江金井镇丙洲村王先生向许乔良反映,他们村有一对夫妇因无法生育,8年前就抱养了一个小孩,当时没有办理任何收养手续。后来到菲律宾谋生,把小孩寄放在家里,同奶奶一起生活,现在父母因签证过期了,无法回来。小孩转眼8岁到了入学年龄,一直没办法办理户口,他们都很为这事担心。

  “入户需找公安部门解决,而没有小孩具体出生证明,又不能入户。”许乔良说,从王先生反映的问题来分析,这对夫妻具备领养条件,只要他们回来办理领养手续,小孩入户问题就可解决了。可这对夫妇在菲律宾,小孩在金井老家,又到入学年龄,村里人心急是可以理解的。按规定,办理收养手续的夫妻双方,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上,无子女,且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具备这些条件后,民政部门就按其收养意愿,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没有相关手续就进行私自收养的,会给今后生活带来麻烦。”许乔良介绍说,有抱养小孩的意愿者,在路边等地方若发现弃婴,应先报案让警方确认小孩是否属于弃婴,再办理相关领养手续。对于王先生反映的类似问题,许乔良表示,他们将同公安、计生、教育等部门进行探讨,协商具体解决办法。

  □相关新闻

  新育婴院

  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在昨天接线中,晋江市民政局局长许乔良透露说,正在建设中的新育婴院将在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许乔良介绍说,新育婴院投入使用后,将有利于改善遗弃婴儿的居住条件。新建成的育婴院共投入950万元,内设有育婴室、幼儿室、少年宿舍、康复室、办公宿舍楼和露天娱乐场等,其内部规划完全按照对入园儿童实行“养、治、教”相结合的方针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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