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住房公积金最大的“福利性”,就是“个人缴多少,单位补多少”。目前,宁德市的许多企业和单位之间皆存在经济收入差距悬殊现象,一些效益好的垄断行业职工,高的月缴存额达数千元,而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低的只能月缴几十元存额。
为此,宁德市从今年开始住房公积金缴存将实行“限高补低”政策,宁德市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中,将按照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与经省政府批准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的乘积计算。各县、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不得低于上年度县、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缴存比例5%的乘积。按宁德市去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显示为4956元,月平均工资1652元,单位和职工最高月缴存额应都为595元,两者合计为1190元。也就是说,宁德市职工的最高月缴存额将按照宁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省府公积金缴存比例12%的结果而得出;而宁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在570元的,也按照相关计算方式即能得出单位和职工最低月缴存额。
依据宁德市最高月缴存额的数据显示,宁德市高收入人群将不再享有个人缴多少,单位补多少的更多优惠了。同时,相关部门表示,宁德市将于今后每年的7月1日前公布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一年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