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新罗区效能办了解到,今年7月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业污染问题,新罗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养猪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区政府办、效能办抽调专人专车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已制止140多起违章抢建养猪场行为,拆除150多户3.9万平方米违章抢扩建的养猪场。
; 由于一些群众环保意识不强、污染防治投入不足等原因,部分乡、村的养殖业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何既能提高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又能有效解决生猪养殖业污染难题,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呢?借鉴新罗区的经验做法,笔者以为,不能“盲目出击”,而应该打“组合拳”,既要有当前的应对措施,又要有着眼于长远的调控手段。首先,立足当前,“疏堵结合”,集中一段时间抓好养猪业污染综合整治。“疏”就是指导、督促养殖户采用干清粪和固液分离机等办法,全面推广“猪—沼—草”、“猪—沼—果”、“猪—沼—菜”、“猪—沼—林”等生态模式,实现达标排放;“堵”就是杜绝新的污染源,严禁在禁养区、禁建区内抢建扩建猪场,严格把好审批关,确保新上的每一家养猪场都能达标排放。其次,着眼未来,精心组织养猪场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对规模化养殖并实现达标排放的予以补贴或奖励;积极扶持生物有机肥厂,帮助有机肥厂与养殖户建立稳定的猪粪供销关系,在实现粪便综合利用的同时提高养殖户收入。第三,强化生态建设考评,将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与干部工作绩效挂钩,确保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健全督查机制,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督察室及效能办的督查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的作用,督查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整治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