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的事情得从前日说起。当天,他所在的货运公司,突然接到客人的投诉,称其委托托运到泉州的65件货物,莫名其妙地少了一件,内有10部手机和配件,总价值1万多元。

搬运工偷得的10部手机
该货运公司马上展开调查,结果在公司里发现一个箱子,里面的10个手机盒子中只有配件,不见手机。
工作人员急忙报警,鼓山派出所民警经过现场勘察,判断是内部人员作案。当晚,就在民警找货运公司老板,进一步了解情况时,郭某提着一个行李箱来找老板,称家中有急事想辞职回家,要求结算工资。
民警见此情景,觉得郭某此时辞职很可疑,就将其带回派出所审查。在所里,民警在郭某行李箱底部发现10部手机,经鉴定,正是被盗的手机。
据郭某交代,卸货时,他发现一箱货物的外包装上写着货物为手机,心里顿生贪念,就悄悄将这箱子扔到暗处,随后趁四周无人,将盒子里的手机全部揣进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