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11时左右,1名男子在铜盘路一个IC卡电话亭打电话,联系与人交易做假驾驶证的事。该男子与人约定下午1时在铜盘路某大厦交易。接到线索后,五凤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预伏守候,将该男子谭某抓获,当场缴获假公章3枚、假驾驶证1本。
经预审,谭某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谭某交代,他主要负责“顾客”与制造假证、章单位联系“搭桥”,从中赚取差价,每枚假公章从中赚取30至120元不等的费用。
当天下午,警方通过谭某供述,先后抓获了购买假公章的男子郑某、陈某,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记者昨天从五凤派出所获悉,目前谭某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郑某和陈某分别被处以5天、15天治安拘留。
据警方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由于谭某从中倒卖假印章牟利,情节严重,被处以刑拘。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实习生 陈威啸 通讯员 叶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