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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四正职领导

http://www.onfj.com  2008年07月25日    字体: 网友投稿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4日下午召开。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免去4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并任命了4位市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审议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张文俊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刘福生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许可对涉嫌犯罪的张文俊、刘福生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麒、高翔、杨爱金、施能柏、陈树雄、赖昌贤、陈吉、薛海玲,秘书长陈公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梁建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承平列席会议。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相关链接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福州市

  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张文俊采取强制措施并

  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2008年7月24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8年7月17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张文俊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榕检[2008]15号),张文俊涉嫌犯罪。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张文俊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张文俊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并从本决定通过之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刘福生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2008年7月24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8年7月17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刘福生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榕检[2008]16号),刘福生涉嫌犯罪。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刘福生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刘福生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并从本决定通过之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8年7月24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赵素文的福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郑勇为福州市教育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张文俊的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郑云春为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三、决定免去李宏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游晓东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四、决定免去游晓东的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李锋为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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