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晚11时许,韩某、林某与他人一起饮酒。到29日1时30分许,几人均已醉酒,其他人先后离去,最后剩下韩、林两人。韩某声称酒喝得不爽,提议出去找茬打人,得到林某赞同。他们一出餐厅,就拳打脚踢路边一出租车。司机赶紧开车避开。
此时,许某拿着手机夹着包路过。两人随即上前殴打他,遭到对方反抗。打斗中,韩某大喊“抢他包”。林某动手夺包时,恰好110警车途经现场,许某跳到机动车道上大喊“抢劫”,并与民警当场将林某抓获。当天上午,警方抓获韩某。
落网后,林某对自己的言行均如实招供。韩某则坚持不认罪。昨天开庭后,公诉人向韩某指出,他只有最后一次机会向法庭坦白,坦白后,公诉机关对他原先数次不真实供述可以不予追究。韩某终于改口称,事发时,他已经喝醉,次日酒醒后,对醉酒时是否打人抢劫之事已不记得了。
最后,经当庭质证,在证人证言面前,韩某低头认罪。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通讯员 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