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某现年32岁,2005年底开始在其胞姐曾某霞开办的福州正龙公司工作。此时,曾某霞的公司资金运作出现困难,两人便想申办信用卡套现。但姐弟俩都清楚自己无法还款,又不想因此上银行的黑名单而影响公司声誉。经密谋,两人决定将黑手伸向求职者。
2005年底至2006年初,曾某某以为正龙公司招收员工的名义,在人才招聘会上骗得熊某某等7名求职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曾某霞随后伪造了房产证等证件和“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印章,利用原先挂靠在正龙公司的一名工程师和熊某某等7名求职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向银行申办信用卡。
此后,曾某某在曾某霞的指使下,多次通过通信公司和装饰材料商行等处的POS机刷卡,恶意套取5.6万余元现金,这些款项被两人用于公司日常开销。去年7月7日,曾某某被警方刑拘。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张中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