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江某和蒋某都是从湖北来长乐的务工人员。蔡某的女友翁某在长乐一家纺织公司工作,她与罗某在同一车间工作,两人平时联系比较多。
蔡某见翁某与罗某关系密切,怀疑她与罗某有不正当关系,一直耿耿于怀。
蔡某找到江某和蒋某一起想办法,3人商议后决定“教训”罗某解气,“顺便”向罗某敲诈一些钱财。
去年7月9日,蔡某、江某和蒋某在罗某工作单位的门口,将他强行拉上一辆三轮摩托车,带到蔡某位于长乐市金峰镇的暂住处。3人对罗某进行了殴打,并威胁他交出2000元赎身。随后又把罗某带到附近的一片树林中,继续殴打。罗某被迫打电话让朋友带来2000元赎金,交给蔡某后才得以脱身。
逃脱后,罗某马上报警。当天,民警在金峰镇一家小吃店内将正在庆祝的3人抓获。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春华 周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