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获悉,市残疾人联合会今年继续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对2008年度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进行适当补助。
按照规定,对考取大学本科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将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考取大专(含5年连读大专)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一次性补助1500元;对考取中专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一次性补助1000元。
2008年度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可携带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和大中专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登记,并交上述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另外,市残联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资金对上述对象给予适当补助。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