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灿明真文)5月7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卞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逮捕。
卞某(男,53岁,芗城区石亭镇人)平时喜欢拿着一支鸟铳在田园里打鸟取乐。2001年10月25日下午4时许,卞某又拿着鸟铳到田边村茭白笋园打鸟,当看见一只鸟从数10米外飞过来时,卞某急忙朝飞鸟打了一枪,结果打中正在前方劳作的林某(女,54岁),散弹一下子嵌入到林某的头部、手部,导致其流血受伤。当时林某头脑还清醒,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人提着枪,枪管还冒着烟,就明白是此人打鸟误伤到自己,便对其喊道:“打鸟的,你打到我的头了。”卞某一看惹了大祸,慌忙跑过去,并脱下衣服为林某包扎。
当时,林某的儿子也到茭白笋园,见母亲被打伤,便大声责问卞某,并称要报案。卞某一听感到害怕,便提着枪逃回家里,之后长期畏罪潜逃。而卞某的弟弟作为村治保主任,曾多次规劝卞某投案自首。但卞某拒不到案,只是告诉其弟弟肇事的枪藏放在自家屋后的草堆里,让其弟弟拿到派出所上缴。
在潜逃近7年之后,卞某自以为没事了,便溜回村里,结果马上被他人举报,4月21日,卞某被抓获,并支付赔偿款12000元给对方。当日,卞某被刑事拘留。